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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方案改革后,想来欧洲旅游的你要注意了!作者: 来源: 日期:2019/8/25 15:55:56 人气:878
欧洲议会上月17日批准申根签证改革方案,为这一新规付诸实施扫清立法障碍。欧洲议会在当日发布公告,通报以428票赞成、123票反对、5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申根签证改革方案,支持简化申根签证申请和签发手续,同时将申根签证与一国重新接纳非法移民情况“挂钩”。 申根签证改革方案详情 申根签证申请时间将从目前只能提前三个月申请改为可以提前半年申请; 申请过程则力求电子化,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提交乃至签署申请表。 对于多次入境签证,方案拟改变当前申根区成员国“各自为政”的局面: 拟统一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最短为1年,其后可随申请人申请次数递增年限,但最长不可超过5年。 为增加人手,更新设备,强化安检力度,拟将不超过90天的短期申根签证费从目前的60欧元涨至80欧元。
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标志之一,1985年德国(西德)、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申根镇签署《申根协议》,申根签证宣告诞生。迄今申根区共有26国,包括22个欧盟成员国及瑞士、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4个非欧盟成员国;据欧盟统计,2017年26国共签发1400余万张短期申根签证。 截至2018年底,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 根据申根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都被视作有效,无需另外申请签证。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以下几种: 1、国别签证: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 2、过境:从一个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过境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主访国: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访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海外领地: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多访国: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长期签证: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单次签证: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有效期: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使用权限: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在最后友情提示近期想要去欧洲的朋友,在出入境以上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边检部门时,工作人员可能会出现并不清楚这些免签入境政策的情况,最好出发前提前确认该政策是否正在执行,保险起见,你可以将大使馆、移民局等官方网站上的说明完整打印出来,以备不时之需哦。 |